斯塔基于2012年4月与北京高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签 署了合作协议并且按照协议完成了应尽的义务,包括提供所需课程教材和培训。所有教材都是通过联邦快递、电子邮件以及DropBox服务器传递给高杨的,并且收到了高杨的电子邮件确认。此外,2013年6月在北京开课使用了这些教材。
按照双方协议,在2013年6月的课程上,斯塔基为完成学习的学生们提供了正式的斯塔基 证书。高杨没有经过斯塔基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制作了印有斯塔基商标的中文版斯塔基证书并发给学生,违反了双方的协议和知识产权法律。
斯塔基出于专业角度,同意高杨解除双方合作协议的请求。斯塔基于2013年末向高杨发出了同意解除与高杨的合作协议并根据双方的协议告知高杨其所欠款项。
因此,斯塔基于2013年12月确定与北京美源汇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新的合作协议。